洛陽鉬業厘定A股發行的發售規模及發售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9-21 15:05
本公告乃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1)條作出。
茲提述洛陽欒川鉬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八日、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二零一一年五月七日、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一零十二月十日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一一年一月六日之通函,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建議A股發行。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詞匯與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完成向詢價對象進行的初步詢價後,本公司將根據A股發行發行200,000,000股每股人民幣3元的A股。
發售價乃根據若干因素厘定,包括初步詢價結果、本公司的情況、行業狀況、本公司H股價格、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場情況。
有關A股發行的發售規模及發售價將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數家中國報章(包括《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證券日報》)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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