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庫怎管?經濟部2月內研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09 13:06
香港今年六月發生迷你倉庫嚴重大火,造成兩名消防員殉職。內政部消防署統計,國內現有八十三家迷你倉庫,立委指出,雖然無論迷你倉庫被歸類為倉儲業或不動產租賃業都要遵守消防法規,但新興行業仍有違反都市計畫法的疑慮,主要問題出在登記行業別的歸屬。(戎華儀報導)
消防署統計,全國 83 家迷你倉庫,45 家在臺北市,新北市有 22 家,其餘分布在各都會區。
立委吳思瑤、蘇巧慧和李麗芬 9 號照開記者會指出,臺北市都市發展局今年 5 到 9 月抽查迷你倉庫違反都市計畫法情形,合格率 28.9%,原因出在業者對於行業別應該登記在可於住商混和區營業的不動產租賃業,還是只能登記在工業區營業的倉儲業,感到困擾。
營建署科長盧昭宏:『這要確立它的主管機關,或者是有其他不同的思維,它到底是要用新興的行業來歸類,第二個才會進入到這個行業別在都市計畫裡面要在哪個分區,是要在工業區或是在住宅區,或是有沒有違反住宅區或工業區設立的規定,這個我們再來檢討。』
經濟部商業司專門委員莊文玲允諾,將在 2 個月內研議迷你倉庫適用的營業項目,但是也指出,業者可選擇登記營業項目,公司法規定除了許可事業外,不登記也合法,但是一個場所能否從事什麼行業,涉及土地使用分區管理。
(圖:戎華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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