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性侵孩童得輕判 立院優先修法定重刑
鉅亨網新聞中心
法官輕判性侵女童案引發社會關注,綠營立委提出仿效美國「梅根法案」及「潔西卡法案」修法,加重對兒童性侵犯的刑度到廿年,不過,國民黨立委謝國樑認為,依照目前的法律,殺人罪的刑度是十年,量刑如果超過殺人罪,平衡性必須要考量。
(程平報導)
針對法官輕判性侵女童案,引發社會對法官的質疑,司法院特別為此去函法務部建議修法,針對性侵七歲以下幼童,要以強制性交罪論處,並加重刑期到七年以上,不過民進黨立院黨團卻認為這樣還不夠,立委黃偉哲就表示,黨團主張要將相關修法列為立院下會期的優先法案,只要性侵14歲以下兒童,刑度就該提高到20年。
只是這樣的主張,看在身兼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的國民黨立委謝國樑眼裡卻認為,雖然現在民怨沸騰,但要修法加重刑度,還是要考慮平衡性。
不過即將出任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的謝國樑也回應綠營要求,贊成將相關配套修法列為優先法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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