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曜越科技:公告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林培熙:本公司董事、董事長


潘建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

劉建伸:本公司董事

吳孟龍:本公司董事

申學仁:本公司董事

黃錦煌:本公司董事

陳伯東:本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

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全體出席股東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林培熙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北京曜越華展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

東莞曜越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北京曜越華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29號海泰大廈907B室

東莞曜越貿易有限公司-東莞市橫瀝鎮裕寧工業區裕寧北路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經營電子材料買賣等

銷售電腦及周邊軟硬體、掌上型電腦的軟硬體、電子手持設備軟硬體、遊戲競技設備

及周邊產品和其他硬體平臺上的軟體,提供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及其他。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為本公司轉投資並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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