曜越科技:公告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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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林培熙:本公司董事、董事長
潘建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
劉建伸:本公司董事
吳孟龍:本公司董事
申學仁:本公司董事
黃錦煌:本公司董事
陳伯東:本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
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全體出席股東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林培熙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北京曜越華展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
東莞曜越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北京曜越華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29號海泰大廈907B室
東莞曜越貿易有限公司-東莞市橫瀝鎮裕寧工業區裕寧北路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經營電子材料買賣等
銷售電腦及周邊軟硬體、掌上型電腦的軟硬體、電子手持設備軟硬體、遊戲競技設備
及周邊產品和其他硬體平臺上的軟體,提供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及其他。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為本公司轉投資並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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