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金: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銀行澄清100年6月26日媒體報導『茂德債權銀行 獲利罩烏雲』之新聞內容,就各銀行茂德曝顯部位對EPS影響說明有誤,元大銀行謹為以下澄清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06-27 19:17
第二條 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11版相關報導
2.報導日期:100/06/26
3.報導內容:元大銀行對茂德曝險部位11.20億元;未提存部位11.20億元;
全數提列呆帳後逾放比率0.76%;EPS影響0.14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截至100年5月底止,元大銀行對茂德曝險部位10.42億元;已提存部位7.32億元;
未提存部位3.10億元;全數提列呆帳後逾放比率0.71%;
EPS影響0.04元(以金控股本計算)。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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