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建設:代轉投資公司遠雄巨蛋公司再補充說明有關函覆臺北市政府 要求完成大巨蛋之興建與營運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06 18:4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9/06
2.公司名稱: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轉投資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遠雄巨蛋公司股權29%
5.發生緣由:再補充說明有關函覆臺北市政府來函要求遠雄巨蛋公司配合相關審查,完成
大巨蛋之興建與營運事宜。
6.因應措施:
(1)遠雄巨蛋公司已依臺北市政府105年6月8日來函指示,於9月6日檢附趕工計畫書予臺
北市政府。
(2)遠雄巨蛋公司將依相關法規的公安標準完成大巨蛋興建事宜。性能審查部分,已在
台灣建築中心審查中;建造執照變更部分,依臺北市政府一般案例流程,進行第三次的
變更作業。
(3)遠雄巨蛋公司希望臺北市政府履行興建營運契約之承諾及應協助事項,並協助完成
建造執照之變更作業,也期待臺北市政府回歸BOT契約精神、全力協助,以期共同完大
巨蛋之興建及營運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遠雄巨蛋公司將依興建營運契約及相關法令規定,維護公司、股東、
廠商及員工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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