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兆豐金遭重罰 全民埋單11.4億 匯款金流「踹共」!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08-22 10:53
兆豐金 (2886-TW) 旗下紐約分行涉及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等規定,遭美國重罰 1.8 億美元 (折合新台幣約 57 億元),兆豐銀再三強調:「兆豐銀並未真正涉及洗錢,主要是雙方認知不同!」但是,根據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19 日則是發布一份長達 23 頁的合意令(Consent Order),驚爆扯上「巴拿馬文件」,因此才被重罰此天價。兆豐金官股持股比率約 2 成,以此推算,等於約 11.4 億元罰金由全民埋單。外界關切從美國匯款至巴拿馬的錢,若從台灣匯過去,是否藏有什麼「不能說的秘密」金流,兆豐金還是該說清楚、講明白。
8 月 19 日晚上 9 點多,所有人都已準備放假歡度週末,金融線記者的手機簡訊卻突然大響,傳出兆豐銀因違反美國法規遵循將在晚間 10 點召開重大訊息,由於兆豐銀背負外匯政策業務,紐約分行類似央行代理行性質,相關匯款及往來資金量十分龐大,加上證交所從來沒有晚上 10 點還有上市公司舉行重訊的紀錄,此不尋常的狀況已引發整個金融圈騷動。
因兆豐董事會中討論激烈,記者會遲至 10 時 30 分才召開,創下證交所最晚召開重訊說明會的紀錄。重訊一開始,兆豐金控總經理吳漢卿就說,這件事是因 2015 年 1 至 3 月間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 (DFS) 對兆豐銀紐約分行進行一般業務檢查,在 2016 年 2 月檢查報告中指出,該行在辦理匯款業務時,有應申報疑似洗錢交易而未申報之行為,違反美國防制洗錢相關法令規定。
兆豐銀行在 8 月 19 日已與 DFS 簽署書面協議,以解決有關兆豐銀紐約分行違反美國防制洗錢機制事件,並繳交 1.8 億美元罰金(約 57 億台幣),他同時再三強調:「兆豐銀並未真正涉及洗錢,主要是雙方認知不同!」他舉例,像有一個匯款,匯到已關戶的戶頭,在台灣就是將匯款退回即可,但在美國卻要申報已關戶的戶頭是可疑帳戶。
相對於兆豐金的輕描淡寫,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19 日則是發布一份長達 23 頁的合意令(Consent Order),嚴詞批評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內控極差,兆豐銀行的法規遵循計畫是個「空殼」。
報告中甚至還提到,兆豐金控有 2 家巴拿馬分行,而紐約分行與這 2 家分行的金融往來金額龐大,而這兆豐巴拿馬分行的許多客戶顯然是由「巴拿馬文件」風暴核心 - 莫薩克馮賽卡(Mossack Fonseca)法律事務所協助設立的。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之間存在多筆可疑交易,似乎牽聯之前轟動全球的「巴拿馬文件」,早就被美政府盯上。
兆豐金針對此案,都沒有說明紐約分行這一次事件牽涉到的金額是多少?是一次性的案件?還是持續性的發生?只是一再強調這 1、2 年被 DFS 罰 10 億美元以上的銀行有很多家,前幾個重大罰鍰案,最少的罰款約 6.6 億美金左右;言下之意是,被罰的銀行很多,自己被罰 1.8 億美金只是小 CASE。
然而,全案該釐清的疑點還很多,除了須釐清牽涉金額多少,從美國匯款至巴拿馬的錢,若從台灣匯過去,是否藏有貪官污吏、肥貓或者黨產的金流?此外,也要釐清責任歸屬,尤其在 3 月閃辭董座的蔡友才,在其任內爆發此案,恐怕難辭其咎。
兆豐金今年接二連三出包,6 月因「假美鈔案」被金管會處以 300 萬元罰緩。再來今年 8 月,大陸寧波分行因開立信用狀時,開狀時間比客戶與交易對手貨物進出時間晚,被中國外匯管理局罰人民幣 50 萬元。到了 19 日又被紐約金融服務署(DFS)重罰新台幣 57 億元,創台灣金融史上最高罰金紀錄。
兆豐金無疑內稽內控螺絲鬆了,兆豐金挾其高股息殖利率,過去往往是股民的「定存概念股」,但此次不但重創股民,由於,公股持股兆豐金的持股比率約 2 成,以此推算,等於約 11.4 億元罰金由全民埋單,這些可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啊,兆豐金更該將此案金流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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