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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富差距微幅擴大 去年每戶可支配所得差距6.06倍

鉅亨網記者王莞甯 台北 2016-08-19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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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歷年每戶所得差距倍數圖。(圖:主計總處提供)

主計總處今 (19) 日公布去 (2015) 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 96.5 萬元,其中,最高 20% 家庭為 194.0 萬元,年增 1.03%,最低 20% 家庭每戶 32.0 萬元,年增 1.00%,每戶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 6.06 倍,較前年微增 0.01 倍,是連 5 年下滑後首度回升,而每人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 3.91 倍,則較前年縮減 0.07 倍。

去年台灣全體家庭所得總額為 10 兆 2701 億元,年增 2.1%,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 96.5 萬元,年增 0.8%,每人平均數 31.1 萬元,年增 2.5%。


主計總處說明,政府持續照顧弱勢族群,使去年各級政府對家庭提供的各項補助,包括低收入戶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老農津貼、各項社會保險保費補助等,縮小所得差距 1.14 倍;另家庭對政府移轉支出,也縮小所得差距 0.14 倍;總計家庭與政府間的移轉收支縮減所得差距 1.28 倍,若不計政府移轉收支,所得差距倍數為 7.33 倍,年減 0.06 倍。

另一方面,去年政府實物給付總額 946 億元,平均每戶獲益 1.1 萬元,其中低所得組 2.3 萬元,高所得組 0.8 萬元;去年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 6.06 倍,加計政府實物給付後為 5.67 倍,縮小 0.39 倍,改善效果較 103 年減少 0.01 倍。

去年平均每戶消費支出增 0.6%、儲蓄增 1.8%

去年台灣全體家庭消費支出總計 6 兆 3708 億元,年增 1.8%,平均每戶消費支出 76.0 萬元,年增 0.6%;平均每戶儲蓄 20.5 萬元,年增 1.8%。

就消費支出內容觀察,以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和其他燃料 (24.6%) 最高,食品飲料和菸草 (15.9%) 次之;另外,隨著國人平均壽命延長,衛生保健觀念增強,醫療保健支出比重達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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