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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建波:國企員工持股激發供給側改革活力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9 11:10


文/銀河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 孫建波

三部門聯合印發國有企業員工持股意見,掀開了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幕,是對《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貫徹落實,也是從股權結構上為國有企業供給側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一、員工持股是混合所有制的核心思維

2016年8月18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和證監會日前聯合印發了《關於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以下簡稱《試點意見》)。按照《試點意見》,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主要采取增資擴股、出資新設方式開展員工持股,並保證國有資本處於控股地位。

回顧過去兩年,員工持股一直是改革的焦點。2014年6月20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解決了傳統「股權激勵」的制度缺陷。與今天的國企員工持股政策一樣,當年的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有利於建立和完善勞動者與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機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職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競爭力,使社會資金通過資本市場實現優化配置。

以上扎扎實實的政策措施,貫徹落實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於「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的精神。對《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中關於「允許上市公司按規定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員工持股計劃」的要求進行了貫徹落實。

二、員工持股激發供給側改革活力

《試點意見》明確,優先支持人才資本和技術要素貢獻占比較高的轉制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服務型企業(統稱科技型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這正契合了供給側改革的關鍵。

我們一直強調,國有企業的供給側改革,絕不是簡單的合並了事,而是要從我們的龐大的國有企業中,培育出一批科技、專業和商業服務型的優秀企業。從歐美幾百年的經驗來看,正是科技、專業和商業服務的不斷分離,分工的不斷專業化,促進了生產力的極大發展。

國有企業員工持股,就是要激發員工的創造力,而不是分唐僧肉。為此,《試點意見》明確指出,開展試點企業必須符合如下條件:一是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企業;二是股權結構合理,非公有資本股東所持股份應達到一定比例,公司董事會中有非公有資本股東推薦的董事;三是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建立市場化的勞動人事分配制度和業績考核評價體系,形成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市場化機制;四是營業收入和利潤90%以上來源於所在企業集團外部市場。

這就要求,集團不能以員工持股名義,對員工持股公司進行利益輸送。國有企業的員工持股,一定要走到市場上,真刀真槍地干。

三、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和經濟地位

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安全性是改革的底線,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也是基本的原則。《試點意見》指出,在員工入股前,應按照有關規定對試點企業進行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員工入股價格不得低於經核准或備案的每股凈資產評估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員工入股價格按證券監管有關規定確定。

混合所有制改革要保證國有經濟的地位。《試點意見》指出,實施員工持股後,應保證國有股東控股地位,其持股比例不得低於總股本的34%。員工持股比例應結合企業規模、行業特點、企業發展階段等因素確定。員工持股總量原則上不高於公司總股本的30%,單一員工持股比例原則上不高於總股本的1%。企業可采取適當方式預留部分股權,用於新引進人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員工持股比例按證券監管有關規定確定。

對於創業員工來說,如何實施混合所有制,是下一步政策要研究的主要命題。參照《試點意見》,如有創業員工主動與國有資本進行混合,屬於新設方式。由於創業員工一般來說較為集中,因此不再適用「單一員工持股比例原則上不高於總股本的1%。」這一條款。建議有關部門研究這一新情況,更大范圍地吸收優秀人才,把優秀的創業人拿出國有資本控制的范圍。建議該情況下,堅守國有股東持股比例不低於總股本34%的底線即可,創業人本人或創業團隊集體是理所當然的大股東,引入其他股東的底線也應該是確保國有股東「34%」的底線。

在試點范圍上,遵循了循序漸進的原則。中央企業二級以上企業(含)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屬一級企業暫不開展員工持股試點。違反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有關規定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業,不開展員工持股試點。

我們相信,改革的步伐一定會穩步推進。試點中積累經驗,方案成熟了就有可能擴大范圍。

四、員工持股計劃需要專業策劃和專業執行指導

員工持股計劃是一個專業活。自2014年6月20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我們在為上市公司規劃員工持股方案的時候,深感方案的設計是一個系統工程,要以公司的業務規劃為核心,以人才規劃為綱要,以績效考核與管理為准繩,從組織行為管理優化出發,來設計員工持股計劃。本質上,員工持股計劃,是服務公司的業務發展戰略的,與公司的其他一切管理制度都要相匹配,不然就很難收到滿意的效果。

員工持股計劃設計首先要服務公司的業務規劃,才能處理好各方利益關系。《試點意見》要求,員工持股企業應處理好股東短期收益與公司中長期發展的關系,合理確定利潤分配方案和分紅率。企業及國有股東不得向持股員工承諾年度分紅回報或設置托底回購條款。持股員工與國有股東和其他股東享有同等權益,不得優先於國有股東和其他股東取得分紅收益。

員工持股計劃也一定是要遵循「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則的。《試點意見》規定,員工所持股權一般應通過持股人會議等形式選出代表或設立相應機構進行管理。該股權代表或機構應制定管理規則,代表持股員工行使股東權利,維護持股員工合法權益。公司各方股東應就員工股權的日常管理、動態調整和退出等問題協商一致,並通過公司章程或股東協議等予以明確。

業務規劃、資本規劃、股權規劃,是銀河策略與新三板團隊一直關注的「市值管理」的三大核心。公司發展戰略在這三個維度上實現三位一體,共同支撐公司的「市值管理」。無疑,《試點意見》為國有上市公司的員工持股打開了廣闊的空間,國有企業的「供給側改革」和「科技、專業和商業服務業分離」都將在制度的保駕護航之下扎實推進。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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