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泰科技:更正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12 14:31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12
2.公司名稱: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3年12月份資金貸與明細,實際動支金額為9,119誤植為6,904,
故更正公告。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103年12月資金貸與資料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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