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材料:公告康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康普一,代碼:47391)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05年09月23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08 11:40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 : 20160923
事實發生日終止日 : 20160923
發生緣由 : 依康普一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因應措施 : 一、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康普一,代號:47391)截至105年6月16日止流通在外餘額為新台幣200,000元,已低於新台幣肆仟萬元(原發行總額之10%),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本公司得以掛號寄發給債權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債。 二、若債權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得按當時之轉換價格(目前轉換價格為新台幣18.2元),以通知期間屆滿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三、債券收回期間:自105年8月23日起至105年9月22日止。 證券商受理期間:自105年8月22日起至105年9月21日止(請向往來券商提出申請)。 四、債券收回基準日:105年9月22日。 五、債券終止櫃檯買賣日:105年9月23日。 六、每張債券收回價格:新台幣100,000元。 七、收回價款發放日:105年9月29日採匯款方式交付予債券持有人(匯費自收回價金中直接扣除)。 八、收回手續: 因本公司債為無實體發行,債券持有人請攜帶1.證券存摺 2.集保帳戶印鑑,至原交易證券商填具 『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127表單(註明贖回)辦理債券收回手續即可;交易證券商於收件後會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出申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收回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九、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2371-1658 十、特此通知。
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 : 0
受影響之證券種類 : 轉(交)換公司債
受影響之證券期別 : 1
受影響之證券券別 :
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 :
其他應敘明事項 : 無
公告類型 : 債券行使收回權
債券代碼 : 47391
票面利率 : 0.000000
本次利率重設日期 : 0
下次利率重設日期 : 0
債息對照表 :
本月底發行餘額 : 0
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 : 0
償還本金金額 : 0
付息 : 0
下櫃日期 : 0
評等種類 :
評等機構 :
信用評等等級 :
評等日期 : 0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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