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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地產澳門地被政府收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08 08:28


冠中地產(00193-HK)公告,公司透過其擁有99%權益的附屬公司新發投資企業有限公司持有一幅位於澳門路環九澳聖母馬路的土地,總佔地面積約為10,154平方米(相當於約109,297平方呎)已被澳門土地工務運輸局向新發發出的書面通知,收回土地。公司將重新評估相關事宜及考慮可能途徑以保障其狀況。

該公司指,於8月4日,公司收到澳門土地工務運輸局向新發發出的書面通知,告知澳門行政長官已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意見,批示由於就該土地的土地批給的有效期已告屆滿,故有關土地批給已告無效。同時,由於該土地的土地批給已告無效,該土地任何形式的改善物須不附帶任何責任或負擔而交還澳門政府。新發無權獲得任何賠償。新發可於接獲通知的30天內就批示向澳門中級法院提交司法上訴,以及新發可於15天內向澳門行政長官提出聲明異議。

公司指,新發所持的土地自公司於2007年6月及11月收購新發的權益起一直閒置,以等候相關澳門政府部門就修訂該土地的土地租賃權的申請書授出批准。新發最初於2007年5月29日就批准提交一份申請書。新發於2007年11月1日進一步向相關政府部門提交一份建築計劃,並且繼續就獲取批准與政府部門磋商。於2012年,新發提交一份經修改的發展計劃,由興建總建築面積約16,700平方米的相連大屋和相關設施改為興建總建築面積約為4,400平方米的低密度別墅和相關設施,以讓有關的住宅發展項目能早日獲得批准施工。土地至今尚未獲得批准。

公司董事會對通知感到失望,以及正在就目前情況下可以採取的可能步驟徵詢法律意見。


根據有關集團收購新發99%權益的協議,賣方及賣方的保證方已同意,倘於指定的最後截止日期之前並未取得批准或倘新發基於任何原因無法取得批准,將以現金向買方歸還整筆代價3.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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