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部分復工不提施工計畫 北市府提出抗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02 18:13
大巨蛋爭議持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遠雄提出的「停止執行停工處分」,判決遠雄可針對公安疑慮部分部分復工,不過北市府今天提出抗告。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遠雄堅持先行報備施工不需要提出施工計畫書,北市府認為逾越建築法,市府藉由抗告法律行為,由高等行政法院進一步釐清。(林麗玉報導)
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大巨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遠雄可針對有公安疑慮部分復工,儘管北市府一再重申,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原則上符合市府立場,也就是駁回遠雄全面復工態度,不過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出來後,遠雄都只有在8月1日來函,列舉停工損害修繕工程、結構體工程、屋頂工程、帷幕牆工程、排水工程及看台工程等項目,並未提各項目細項資料,已逾越建築法第63條及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1條規定範疇,市府無分項分析資料,無法判斷是否符合法院裁定範圍,所以提出抗告。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遠雄基於公安要先行報備施工,還是需要先送施工計畫書,北市府希望藉由抗告的法律行為,由高等行政法院進一步釐清。
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都發局與遠雄上週二及本週二召開工地安全會議,四大技師工會都一致認為,遠雄要先前報備施工要依照建築法提出施工計畫書,不過遠雄仍堅持不需提施工計畫。
另外這次的會議,遠雄也提出,應該需要三個月才可以提出一個工班、工程進度的計畫書,不符合社會對公安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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