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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汗媒體不要變形工時 抗議勞動新制記者頂烈日抗議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2016-08-02 11:47


原定8/1上路的「七休一,上6休1」的勞動新制,延緩實施,勞動部長郭芳煜日前鬆口,針對觀光旅遊業、公共運輸業、媒體業都有彈性空間,考慮納入彈性工時,這樣形同加重媒體工作者血汗悲歌,上午由各電視台工會、報社工會等成員,來到行政院大門口前,高喊,「彈性不是吃到飽、特例不能當通案」、「我要實施周休、不要變形工時」。

從採訪者變成抗議者,身分上的轉變,對許多第一線的媒體工作者來說,是一種莫大的勇氣,跟期許媒體環境大刀闊斧改變的一個機會。


壹電視工會理事長鄭一平表示,「33年前解嚴前,戒嚴時期的勞基法,到現在為止都不能落實。不能拿清朝劍斬明朝官。他並點出,延長工時,領加班費的情況卻是少之又少的情況,更也直言,當大災難,像是地震、風災的意外發生,媒體第一線工作者到了現場,自身的安全,也沒有人關心。」這次,為了爭取整個媒體產業的休假、終止血汗結構。鄭一平說,「站在燈光下,未來在媒體業可能被封殺了,組成工會也別想升遷了。因為台灣媒體的自由,早就是大老闆媒體的自由,而這樣的媒體自由跟小民的媒體自由沒有關係。」8/1勞動新制,媒體業被列入可以彈性考慮的空間,這是因為媒體老闆三番兩次去跟勞動部長郭芳煜會面的初步結果。倘若媒體業一旦納入勞基法84-1,媒體血汗的情況,只會每況愈下。

「彈性不是吃到飽、特例不能當通案。」「我要實施周休 不要變形工時。」「血汗媒體、不能容忍彈性無限 。」

勞團指出,行政院不該繼續髮夾彎,更也不該扭曲勞基法,讓血汗媒體、彈性無限。而今(8/2)媒體工作者站出來,是不願意血汗勞動的情況再度發生,日前立法院連續表決84小時,中央社的記者在現場昏倒了;華航工會爭取合理休假權益的時候,有中天記者工作17小時,這些看似個案,卻是媒體業長期以來的血汗勞動的情況。

根據2014年10月底的調查,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小組的調查,記者平均每週工時54小時,是其他行業平均值45小時,足足高出9小時。逾半數的記者都感覺自己身心俱疲,甚至有記者連續上班超過36小時,不光如此還有連續一個月完全沒有休假,這是媒體產業普遍超時的工作現象,是媒體工作者長期以來的辛酸。不過這麼血汗的工作狀態,為何沒有被報導出來,原來這是媒體背後的大老闆的黑手。

勞團表示,媒體大老闆在8/1勞動新制推動前夕,紛紛拜會中央地方首長,甚至有媒體老闆威脅,如果各地方主管機關作出裁罰,各地方首長的新聞會很難看,勞團轟,這儼然把公器當私器,當成違法護身符。而最該站在勞工這一面的勞動部,卻沒有站在勞工這裡,勞團也砲轟行政院長林全,勞基法是勞工用的法,不給讓老闆用的法。為什麼行政院、勞動部都只聽資方的片面之詞,也從不去了解線上記者的工時,更也沒有進一步詢問,媒體業所需要的休息條件到底是什麼。而現在延緩兩個月上路,勞團認為,這是媒體資方跟政府斡旋要找出更不利於媒體工作者勞動條件的規定。

自由時報工會代表補充,他原本期待勞動部做六休一的勞動新制,不過滿心期待,最後卻受傷害了,他認為,勞動部、行政部,應該要跟勞工做協商,不能只跟資方協商,因為事關勞動權益,「不能爽到他們,艱苦到我。」

勞團指出,媒體老闆說新聞24小時都在發生,更有出國採訪的需求,不過巴西里約奧運即將到來,難道出差的記者就該連續兩個月不眠不休的採訪嗎?而總統蔡英文出國拚外交,動輒8天7夜,隨行記者難道又得時時待命嗎?長期關注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小組的成員宋小海補充,台北市政府上任以來,做了媒體業的勞動檢查,儘管做出了裁罰,但卻是彰顯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問題。他唸出了媒體工會聯合聲明,這代表至少16個媒體工會的立場。以下為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小組,媒體工會聯合聲明:

勞動部原訂8/1日實施「做六休一」新制,因資方團體、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數度與勞動部協調後,勞動部宣布將研擬裁量基準,擬將媒體業排除「做六休一」,可能導致連續上班12天;資方主要論點為,記者隨總統出訪9天8夜、或進行為期兩週奧運採訪,無從實施「做六休一」。

但該論點係因經營者長期節省人力成本所致,讓勞工連續上班8至12天本為不正常現象,這些極少數案例,透過補充人力和合理調度即可解決問題。以極端個案為由,擴及媒體業所有勞工,媒體相關工會及團體擔心以此無限上綱,掏空勞動基準法對勞工應休息的核心保障。

目前勞動部與資方團體之討論,無法解決媒體工作者面臨的兩大問題:

一、員工超時,尤其即時新聞暨媒體匯流時代,工時暴增。

二、各單位人員嚴重不足,遇缺不補,資方長期cost down思維,以節省人力方式來增加獲益。

我們主張,政府不能只聽資方團體說法,勞動部應於未來2個月聽取媒體相關工會及團體代表意見,避免決策過於傾向資方,並呼籲勞動部正視媒體工作者嚴重過勞及身心健康狀況,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同時也提醒資方應照顧員工身心健康,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勞工才是公司最大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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