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案﹕第五項控罪將排期至明年5月到終審上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12 14:21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00016-HK)前聯席主席郭炳江?新地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及香港交易所(00388-HK)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等貪污案,就控罪尋求上訴到終審法院。四人獲終審法院批准就第五項控罪進行上訴,案件排期至明年5月9日開審,其中郭炳江可獲批准保釋。
許仕仁?郭炳江等四人今早乘坐囚車前往終審法院,而郭炳江弟弟?新地主席郭炳聯?郭炳江兒子郭基煇,以及其舅父鄺準今日亦有前往終審法院聽。
代表許仕仁大律師蔡維邦指出,當日許仕仁並無在警誡情況下錄口供,所以不應將口供呈堂,不過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出,法官是擁有酌情權以決定口供是否剔除,同時已經到了終審法院實不應該再次就口供內容進行爭議。
至於代表陳鉅源的代表律師Ian Winter在陳詞時指出,控方的控罪書有誤,並無界定當日陳鉅源所扮演的角色及其資金來源。可是馬道立卻指出,資金來源並非是重點,反而控方是負責證明行賄。
控方於陳詞時拍出,當日控方在原審法院進行結案陳詞時,已要求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要陪審員就被告的口供逐一作出考慮,又指出關鍵在於相關款項是否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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