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銘:公告本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之公告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09 17:15
第二條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0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蘇州瑞登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關聯之公司組織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00211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33539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33539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業務需求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2284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844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7686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3353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8.9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8.9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人民幣匯率5.1078計算之
1.依據蘇州隆登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背書保證之對象):
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組織。
2.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一項第四款:公開發行公司
或其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且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
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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