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科:公告本公司調整現金股利配息率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5/06/22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51,685,446元,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89083474元 ; 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6,335,688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10920000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51,685,446元,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90590211元 ; 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6,335,688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11104698元。
4.變更原因:因本公司員工離職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以及實施買回公司股份,致影響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
原配息比率因此發生變動。
5.其他應敘明事項:105/06/06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如嗣後因法令修正或其他原因
影響流通在外股份,致股東配發現金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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