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亞科:為本公司與台灣美光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換案, 董事會決議支付股份收買價款予異議股東。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6/21
2.公司名稱: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與台灣美光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換案,
前經105年3月29日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
二、本公司將依企業併購法第12條規定,預計於6月24日以每股新台幣30元,
支付股份收買價款予全體依法行使股份收買請求權之異議股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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