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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春源鋼鐵: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新當選之非原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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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2)富巨春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3)蔡政廷: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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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曾勇夫:獨立董事

(5)林維樑:獨立董事

(6)許立銘: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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