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高雄境外移入茲卡 留置治療至6月13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08 14:24


高雄市在6月6日出現茲卡病毒境外移入病例,患者是一名印尼籍漁工。高雄市衛生局說明,這名漁工所屬的漁船已經在昨天(6月7日)離境,但患者仍有腹瀉、腹痛症狀,繼續留置醫院觀察至6月13日脫離病毒血症期為止。

(林憲源報導)

高市衛生局與疾管署已經針對這名茲卡病患的同船漁工及業主完成疫情調查,同船者沒有疑似症狀出現。這艘漁船已經在六月七日離境,但因為病患(七日)仍有腹瀉、腹痛等症狀,考量個案健康狀況及後續醫療照護,並避免病毒藉由社區內病媒蚊傳播而造成茲卡本土化,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主管機關對未治癒且顯有傳染他人之虞之傳染病病人,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限制其出國(境),個案持續留置於醫院觀察並實施入出境管制直至105年6月13日脫離病毒血症期為止。

這起案例是高雄市首例,高雄市政府六月七日緊急召開「高雄市政府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跨局處緊急應變協調會議」,會中指示1、限制個案出境直至脫離病毒血症止,2、機場發燒篩檢站篩出疑似個案應立即通報當地衛生機關,俾利採取防疫措施避免疫情擴散,3、入境外籍漁工依法落實健康檢查及採血檢驗。高雄市政府防疫團隊包括衛生局、環保局、民政局及海洋局等已自6日起啟動高規格緊急防疫作為,預定3日內完成旗津港埠區各漁船及陸上地毯式孳生源檢查,並同步執行噴藥滅蚊作業。旗津區公所亦動員針對港區週邊里別發放茲卡病毒衛教單張,叮囑孕婦做好防蚊措施,同時動員環境整頓積水容器清除工作。海洋局也立即啟動加強港埠孳生源清除作業,要求所有業主落實自主管理,漁工如出現茲卡疑似症狀應主動通報衛生局並就醫,未配合者將由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重罰。


105年截至6月7日止,高市府防疫團隊共計完成擴大疫情調查採血送驗者3人、執行船隻孳生源檢查6艘、船隻噴藥防治4艘、周圍住宅孳生源檢查64戶、開立舉發通知書7張、分發衛教宣導單張200戶、動員社區民眾進行環境整頓共計17人次、清除積水容器45個及訪視鄰近醫療院所及藥局14家。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說明,成人感染茲卡病毒症狀輕微,但孕婦感染後可能導致胎兒小頭症。提醒孕婦及計畫懷孕婦女暫緩前往中南美洲、印尼、馬來西亞及泰國等茲卡病毒流行地區,嚴防被當地病毒蚊叮咬而貽害下一代,造成終身遺憾。如需前往,應於當地全程做好避免蚊蟲叮咬的措施。離開流行地區後依循「2226原則」進行防護措施,女性離開流行地區後2週內出現疑似茲卡症狀,速就醫。無論有無疑似症狀,均應延後2個月懷孕;男性離開流行地區後,如無出現疑似症狀,2個月內應避免性行為或正確使用保險套,若出現疑似感染,至少6個月應避免性行為或正確使用保險套。

(圖:高雄市衛生局)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