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今發函遠雄 限期3個月改善大巨蛋公安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08 12:35
大巨蛋爭議,北市府今天 (8號)中午前發函遠雄,要求遠雄限期三個月改善,不改善將逕行解約,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北市府的發函公文,會羅列過去遠雄違約具體狀況、及要求遠雄具體的改善時間,希望遠雄在文到後3個月內,必須針對相關違約狀況,具體改善完成,否則將做解約等相關處置。(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政府發函遠雄大巨蛋限期改善,經過市府與律師團最後確認,公文8號中午前正式發函遠雄,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北市府要求遠雄在文到後,必須3個月內具體改善違約項目,如果期限內,遠雄不能夠完成相關具體改善作為,北市府就會依照合約做相關處置。發言人林鶴明說,大巨蛋遭北市府勒令停工,已經一年多,遠雄巨蛋公司對於復工程序或具體改善都沒有明確作為,北市府正式的發函,會羅列出過去遠雄違約具體狀況,及要求遠雄具體改善時間,希望遠雄文到後3個月內,針對相關違約狀況具體改善完成,並按照相關主管機關在歷次審查的規範提出的問題完成改善,如果遠雄巨蛋公司在期限內不能夠完成相關具體改善作為,北市府就會依照合約做相關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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