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選擇21家企業開展外債管理改革試點 鼓勵資金回流結匯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07 10:45
北京(CNFIN.COM/XINHUA08.COM)--發展改革委7日發布公告稱,近日,選擇21家企業開展2016年度外債規模管理改革試點。試點企業在年度外債規模內,可自主選擇發行窗口,分期分批發行,不再進行事前登記,待發行完成後及時報送發行信息。鼓勵試點企業境內母公司直接發行外債,適當控制海外分支機構和子公司發行外債,鼓勵外債資金回流結匯。
根據試點工作要求,試點企業在年度外債規模內,可自主選擇發行窗口,分期分批發行,不再進行事前登記,待發行完成後及時報送發行信息。
發展改革委鼓勵試點企業境內母公司直接發行外債,適當控制海外分支機構和子公司發行外債。鼓勵外債資金回流結匯,由企業根據需要在境內外自主調配使用,主要用於“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國家重大戰略規劃和城鎮化、戰略性新興產業、“雙創”、高端裝備制造業、互聯網+、綠色發展等重點領域,擴大有效投資。
其中,金融機構發行外債應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促進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融合發展,助推產業轉型升級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控制外債資金在金融體系內部交叉投資、自我循環。
發展改革委明確要求試點企業,一是應密切跟蹤國際國內資本市場變化情況,關注國家經濟金融形勢、國際收支狀況、跨境資本流動和外債外匯政策調整,強化外債風險管理意識,制定外債風險防控方案;
二是明確外債風險管理責任,健全外債風險管理決策、授權和監督機制,將外債風險管理貫穿外債借、用、還全過程;
三是統籌考慮匯率、利率、幣種及企業資產負債結構等因素,適當運用貨幣互換、利率互換、遠期外匯買賣、期權、掉期等金融衍生產品,審慎選擇融資工具,合理持有外匯頭寸,有效控制風險敞口,確保外債風險控制在自身可承受范圍內。
附件
21家試點企業名單
1 | 國家開發銀行 |
2 | 中國進出口銀行 |
3 | 中國工商銀行 |
4 | 中國農業銀行 |
5 | 中國銀行 |
6 | 中國建設銀行 |
7 | 交通銀行 |
8 | 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 |
9 |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0 |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1 |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2 |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 | 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 |
14 | 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 |
15 |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
16 | 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 |
17 | 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 |
18 | 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 |
19 | 四川發展(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
20 | 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
21 | 海航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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