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多地下調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上限不能超12%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07 08:28
據中國新聞網6月7日報道,下調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正逐漸落地。據統計,目前已有河北、天津、福建、吉林、甯夏、青海、重慶等地出台了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具體辦法。各地均明确了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的“天花板”。
4月1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從2016年5月1日起兩年?,規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高于12%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同時由各省(區、市)結合實際,階段性适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上限為何确定為12%?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陸克華4月15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2005年建設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發布的《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幹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條規定,“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應低于5%,原則上不高于12%”。對目前存在的超比例繳存問題,必須進一步嚴肅紀律,嚴格管理。
下調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將帶來什?影響?陸克華指出,階段性适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的活力,促進企業提質增效,有利于增加就業,穩定經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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