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昇:代子公司天津羅昇企業有限公司公告對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上訴之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06 18:47
第二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上訴人:天津羅昇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羅昇公司)
(2)被上訴人: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銀公司)
(3)法院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4)案號:(2014)津高民四初字第1號
2.事實發生日:104/01/06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天津羅昇公司向台灣上銀公司購買貨品所產生之商業糾紛
乙案,本案並非一起單純的買賣合同糾紛,而是一起典型的從市場開拓、權益共用
到背信棄義的商業誠信糾紛,被上訴公司享受天津羅昇公司為其帶來的巨大商業利
潤,卻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嚴重傷害昔日合作夥伴天津羅昇公司的權益,對此違反
商業基本道德的行為,天津羅昇公司為維護全體股東權益,積極提起上訴,尋求大
陸法院做出公正判決。
4.處理過程:天津羅昇公司已委託律師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
求法院依法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或再查明案件事實基礎上,依法改判,支援
天津羅昇公司上訴請求。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尚無法評估對上銀公司上訴之結果及可能之
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天津羅昇公司已委任律師處理相關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最新遺產稅怎麼算?傳承必知重點有哪些?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