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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立院初審 取消婚姻懲罰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0-16 15:42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十五條修正草案,夫妻非薪資所得將可分開計稅,但仍維持合併申報,預估修法通過後,稅收將減少一百五十億到一百七十億元,並溯及今年生效,明年五月報稅時就可適用。(黃悅嬌報導)

現行所得稅法第十五條要求夫妻的非薪資所得須合併計稅,由於比分開計算稅負增加,因此也被稱做「婚姻懲罰稅」,一百零一年一月二十號遭大法官宣告違憲,相關規定並將於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號失去效力。


因應大法官解釋,財政部提出所得稅法第十五條修正草案,由於朝野都有相當共識,立法院財委會首度審查後順利通過行政部門版本,在現行兩種計稅方式之外,增加非薪資所得可分開計稅方式,讓納稅人自行選擇有利方式計稅。財政部長張盛和說,分開計稅,但要合併申報,維持家戶申報制,稽徵成本、依從成本都較低,稅收影響、修法幅度也最小。修正後,溯及今年生效,明年五月報稅時就可適用。『現在維持合併申報是大家一致的共識,分開計稅三種選擇也是照行政院版,非常感謝,至於修正動議,從一百零二年一月一號起也沒有問題。』

張盛和不諱言,夫妻非薪資所得如股利、執行業務所得可分開計稅後,對於高所得者較為有利。預估影響稅收一百五十億到一百七十億元。

(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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