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威仁:扁可循「特定人士」申請安全維護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05 12:02
前總統陳水扁可望獲得保外就醫,在他離開台中監獄後,是否還能享有卸任元首的安全維護禮遇,內政部長陳威仁今天(5號)表示,陳前總統可循「特定人士」方式,向高雄市警察局申請安全維護。
陳威仁說:『根據我了解,好像陳前總統他現在是經沒有卸任元首的禮遇,但是如果他有需要,他可以循「特定人士」的方式,向當地的高雄市警察局提出申請,高雄市警察局也會視需要來作一些維安的處置......』
根據現行「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卸任總統副總統犯貪污罪判決有罪確定者,停止供應安全維護,陳前總統雖獲得保外就醫,但仍是涉犯貪污罪、被法院判決確定的人,因此仍然符合停止安全維護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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