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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將允許境外央行類機構直接進入銀行間匯市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4 19:33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央行新聞發言人14日表示,將允許境外央行類機構直接進入中國銀行間外匯市場,開展即期、遠期、掉期和期權等外匯交易。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0日在夏季達沃斯論壇開幕式上發表特別致辭時表示,前不久,我們放開了境外央行類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下一步還將允許境外央行類機構直接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年底之前,還將建成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以利於人民幣離岸市場更好地發展。

央行新聞發言人表示,人民銀行、外匯局一直積極推動中國外匯市場對外開放,穩妥有序引入境外主體。下一步,將允許境外央行類機構直接進入中國銀行間外匯市場,開展即期、遠期、掉期和期權等外匯交易。

央行表示,前期出臺的外匯遠期售匯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是對銀行柜臺業務,不對銀行間市場交易。境外央行類機構進行遠期、掉期和期權等衍生品交易屬於銀行間市場交易,不屬於銀行柜臺業務,境外央行類機構及其交易對手都不需要為此類交易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


8月31日,央行對銀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遠期售匯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銀髮【2015】273號文),為完善宏觀審慎管理框架,防范宏觀金融風險,促進金融機構穩健經營,從2015年10月15日起,對開展遠期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含財務公司)收取外匯風險準備金,準備金率暫定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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