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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曾正仁法超貸背信案已過追訴時效地方判免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7-19 18:48


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因涉嫌違法超貸背信,遭到起訴,因為通緝潛逃海外,事隔多年,案件已經超過追訴時效,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免訴」。

地院判決書指出,曾正仁在民國87年,涉嫌授意集團財務處長,用「順大裕」股票質押擔保貸款,向第一銀行北台中分行申請擔保貸款,前後一共核貸3億6千多萬元。但是,同年11月辦理展期後,就沒有繳納利息,本金也沒有清償。


台中地方法院庭長劉長宜說,背信罪法定本型最重是五年,犯罪時間點是在九十四年之前,按照九十四年修正前的刑法,追訴權時效是十年,追訴權時效已經消滅。劉長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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