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矽: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二年度第二季行使員工認股權以新股交付情形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9條之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一)股票發行人名稱: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九十六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一○二年度第二季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增資發行新股為2,000股。
(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四)辦理股票過戶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電話:(02)2718-6425。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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