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楠:補充說明有關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之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大決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3 13:25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8/22
2.公司名稱:晟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補充說明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轉投資持股25.22%之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
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大決議事項第一案通過依企業併購法進行換股併購等相關
資訊。
換股交易相對人:Aircom Pacific, Inc.
換股比率:依股票買賣合約書草稿所載「甲方(Aircom)總計﹝1,661,130股﹞無面額普
通股,該筆股票價金依全稀釋基礎,相當於甲方14%股權。過戶時乙方(普萊普雷)每
股將依﹝0.036324﹞的比例,來交換甲方股份;最終換股比率以最終雙方實際合併比
率為主,股份轉換完成後,普萊普雷將成為AirCom 100%控股之子公司。
換股後本公司持有Aircom股權比率: 3.53%(依換股比率乘上持有普萊普雷原始持
有比例,最終換股比率仍需以最終雙方實際合併比率為主)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資料依據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議事
手冊所述內容進行補充資訊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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