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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中華通訊:103年現金減資換發新股相關事宜公告(更新版)

鉅亨網新聞中心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公司103年度減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4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14875號函申報生效,並陳奉新北市政府103年7月24日北府經司字第1035165386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減資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及每股退還股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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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已發行股票:實收資本額為524,42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發行52,442,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二)本次減資股票:本次減資金額為新台幣209,768,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0,976,800股,依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股東原持有股份比例退還之,每仟股換發新股600股,減資比例為40%,每股退還現金4元,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份,按面額以現金支付之,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三)減資後股份總額:本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14,652,000元,分為31,465,2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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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信託部。

(六)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三、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及退還股款日期股款及全面換發新股預計時程:

(一)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3年7月30日。

(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3年7月31日起至103年8月21日。

(三)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103年8月4日

(四)減資換發新股日期:103年8月22日。

(五)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3年8月22日,委託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發放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四、減資換發股票手續及地點:

(一)減資換發股票手續:

1.原股東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換發,以郵寄辦理換發者,請以掛號郵寄 以免遺失。

2.未過戶換發:凡買進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全部持有之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完稅之證券交易稅單、印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及填妥資料之印鑑卡乙張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辦理過戶及換發新股票手續。

(二)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6636-5566

五、本次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作業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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