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翔公司: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7/17
2.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3.因應措施:有關媒體刊載:「據了解,首波釋股競拍底價每股15元。」以上係屬媒體
自行揣測,特此澄清。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漢翔任何訊息,均以本公司發佈之重大訊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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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7/17
2.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3.因應措施:有關媒體刊載:「據了解,首波釋股競拍底價每股15元。」以上係屬媒體
自行揣測,特此澄清。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漢翔任何訊息,均以本公司發佈之重大訊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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