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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師事務所:董建華應辭任阿里巴巴獨董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浪科技訊 7月9日上午消息,據香港媒體報導,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自2005年因“腳痛”離職后,一直專心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職務,直至上月中,據阿里巴巴集團招股書披露,他已被任命為阿里集團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雖然內地並無規定政協副主席不能於企業任職,但昨天北京市國聯律師事務所發出了一封公開信,要求董建華辭去其在阿里巴巴的職務。

該信指出,政協副主席屬國家領導人級別職務,享有遠高於一般黨政領導幹部的政治身份、地位和權力,故不宜於企業任職;而前政協副主席榮毅仁和王光英雖然於任內分別擔任中國國際信托和中國光大集團董事長職務,但兩間企業都具有政府背景,與阿里巴巴性質不同。

國聯又指出,為避免出現利益衝突或因經營風險而損害國家形象,董建華不宜擔任阿里巴巴獨立董事職務,而阿里也應在上市前改組公司獨立董事人選。

董建華透過發言人表示,對此事不作回應,因阿里巴巴正申請上市。而阿里巴巴方面亦不予置評。

董建華上月中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樂於接受阿里巴巴集團的邀請,出任該集團的獨立董事。他表示,認同阿里巴巴集團為致力於協助小企業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發揮所長和拓展業務的宗旨。

他於2005年3月宣佈辭職時,曾不會任職於私人機構,包括其家族公司東方海外(00316),也不會從事可能有利益衝突的職務,只會為國家和香港效勞。(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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