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鈦昇科技: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10/02

2.公司名稱:鈦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10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3/10/01截止,惟有部分股東及員工

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股款繳納期間

自103年10月02日至103年11月02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永豐商業銀行三民

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並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所認購

之股份,撥入 貴股東及員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7.其他應敘明事項:如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永豐金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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