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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6/0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22,480,2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3/07/03
5.最後過戶日:103/07/0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7/0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7/09
8.除權(息)基準日:103/07/09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分派案如因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以致已發行股份總數發生變動,影響配息率
時,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2.本次現金股利謹訂於102年7月30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發放至元為止(未滿一元不計),匯費及郵資
由股東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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