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科技:本公司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樂陞六,代碼:36626)行使債券贖回權暨終止上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9/13
2.公司名稱:樂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債券贖回權暨終止上櫃買賣
8.因應措施:
一、依據本公司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二)本轉
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民國105年4月3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
108年1月21日)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
公司得以掛號寄發給債券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權人
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債權人,則以公告方
式為之),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
,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債券收
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公司債,且債
券收回基準日不得落入本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內。(三)若債權人於「債券收回
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
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依照前二項所規定之期間屆滿時,按
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二、茲依「樂陞六」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訂定債券收回相關事項如下:
(一)債券停止過戶期間:106年10月23日起至106年10月27日。
(二)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收回期間:106年10月30日至106年11月30日。
(三)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06年11月30日。
(四)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原定於106年12月1日,惟因本公司因有停止交
易事由未改善情事,經櫃檯買賣中心公告相關有價證券至10月19日終止櫃檯買
賣。
(五)債券收回價款及發放日期: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並統一於106年12月7日以
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支付予各申請人,匯費(郵資)自收回價金中直接扣除。
(六)債券收回手續暨應備文件:
1、若 台端已將所持有之「樂陞六」申請轉換或出售,則本通知書自動無效。
2、本公司採帳簿劃撥方式辦理債券收回,請債權人檢附:(1)轉換公司債帳簿
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申請書可至各證券商取得),並加蓋證券集保
帳戶原留印鑑章(2)證券存摺,自受理債券收回開始日之前一個營業日(民
國106年10月27日)起至屆滿日之前一個營業日(民國106年11月29日)止,向
原交易券商申請辦理債券收回手續,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接受申請後送
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七)若債權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106年11月30日)前,未
向原交易券商申請辦理收回手續者,本公司將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
券。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4-8125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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