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欠費利息 可從給付扣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11 18:05
國民年金是強制保險,遲繳保費不會罰鍰,但是必須在領取給付時,必須先繳清欠費和利息,才能領取年金。立委陳宜民提案修改「國民年金法」第十六條條文,請領給付時只要將欠繳的保費和利息從「領取的給付金」扣除就可以,這項法案今天(11 號)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戎華儀報導)
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要請領國民年金的各種給付時,必須先繳清積欠保費或利息,否則無法領取給付。
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通過國民年金法第十六條條文,被保險人在請領給付時,逾期未繳納的保險費和利息,改為從要發給的給付中扣抵,並計入保險年資計算。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指出,他曾收到民眾陳情,有民眾因為忘記繳保費,依照郵局一年期定存利率計算利息,請領給付時必須先借錢去繳清利息,再請領給付,再去還錢,對年長者來說相當不便,這項修法可以減少民眾的麻煩,是一項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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