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

走出去智庫:天齊鋰業跨境并購狙擊戰案例分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14 08:23

編者按|2012年9月,天齊鋰業(002466,股吧)公司攜手中投公司實施了一場“蛇吞象”式的境外並購戰。此役,讓天齊鋰業反手收購並控股了一家境外的鋰資源公司,從而確保中國企業在國際鋰資源市場的話語權。

整個收購過程如一場漂亮的狙擊戰,險象環生,精彩紛呈。這次收購涉及六個國家和地區,兩個證券交易所,跨專業領域,因此采用了創新性交易方案,通過多渠道進行融資方法,堪為業界典范案例。

本文作者、中倫律所合伙人樊斌律師親歷收購全程,中倫律所香港、成都、上海律師參與全程法律服務。

文章要點

1、先行實施攔截式收購給對手制造障礙是項目成功的第一步,最終借助資本市場融資是項目成功的保證。

2、銀行資金參與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是近幾年跨境並購的趨勢,其特點是資金成本低、金額大,作用明顯。

3、本案交易結構復雜,交易方及境內外專業機構眾多,監管層面更涉及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

正文

文/樊斌,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a股上市公司天齊鋰業於2012-2014年完成了一項漂亮的跨境收購戰。

首先,天齊鋰業讓集團公司在二級市場收購籌碼,實施攔截式收購,給競爭對手設置障礙;然后通過多個境外控股公司,繞開不必要的法律和審批程式,以實現快速協議收購;最終,公司通過引入外部財務投資者、引入國際金融機構借款及過橋資金、目標公司股權質押、上市公司通過公開市場等多種方式融資,完成收購。

完成本次收購后,天齊鋰業控制了全球資源稟賦最好的鋰輝石礦資源,完善了鋰產業鏈上游資源版面,為擴大中游基礎鋰產品及高階鋰產品的規模奠定堅實基礎,並為天齊鋰業進一步向下游產業鏈延伸提供強大的資源儲備,帶來顯著的協同效應。

本項目交易結構復雜,涉及的交易方及參與的境內外中介機構眾多,法律專業領域包括境外上市公司收購、跨境收購、財務投資、境內外金融機構融資、境內證券發行等,地域包括澳大利亞、加拿大、英國、智利、中國香港和中國大陸,中倫北京、成都、上海、香港辦公室律師在境外律師的配合下為項目在方案設計、境內境外的政府審批、項目融資等方面提供了法律支援。

本項目為中倫律所處理類似的跨專業領域、跨多國的大規模交易積累了寶貴經驗。

一、收購過程

收購起因

2012年8月23日,競爭對手、美國洛克伍德公司宣布全面收購泰利森普通股股權,這對天齊鋰業而言無異於一場晴天霹靂。

洛克伍德公司想收購的泰利森,是一家股票在加拿大多倫多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澳大利亞公司,其擁有世界上正在開采的、儲量最大、品質最好的鋰輝石礦——西澳州格林布什鋰礦,是目前全球最大固體鋰礦擁有者及供應商,並擁有全球鋰資源約31%的市場份額,供應了中國國內約80%的鋰精礦。

在此之前,天齊鋰業生產所需的幾乎全部鋰精礦原料均來自於泰利森,如果泰利森被洛克伍德收購,包括天齊鋰業在內的國內鋰礦加工企業都將帶著鐐銬跳舞。

攔截式收購

為確保公司原材料供應安全,並基於阻止措施突然性、融資便利、監管部門審核及資訊披露等多方面因素,天齊鋰業控股股東成都天齊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決定首先以天齊集團境外子公司在加拿大多倫多證券市場實施攔截式收購。

天齊集團通過其在香港設立的全資子公司“天齊集團香港”,在澳大利亞設立的全資子公司“文菲爾德”采用二級市場收購及場外交易等方式對泰利森的股權進行收購,經過三個月的奮戰,到2012年11月中旬,這兩家公司共合法持有泰利森19.99%的普通股股份,對洛克伍德繼續收購泰利森設置了障礙。

攜手中投

2012年12月6日,文菲爾德與泰利森董事會簽署了《協議安排實施協議》,以每股現金價格7.5加元收購泰利森余下的80.01%的普通股股權。

2012年12月12日,泰利森公告終止其與洛克伍德於2012年8月23日簽署的《協議安排實施協議》,其中洛克伍德擬以每股6.5加元的對價全面收購泰利森。

由於收購泰利森全部股權的對價高達人民幣50多億元,而截止2012年底天齊集團總資產僅30多億元,靠自身能力無法完成全部股份的收購。因此,天齊集團必須通過引入財務投資人、銀行過橋貸款等多種方式,解決收購資金問題。

經多方努力,成功引入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之全資子公司立德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對文菲爾德增資273,318,685.57澳元

在經過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兩次聽證、泰利森股東大會審議程式后,2013年3月26日,《協議安排實施協議》付諸實施,泰利森全部股份由天齊集團聯合中投完成收購,泰利森也自多倫多證券交易所退市。

文菲爾德擁有泰利森100%的權益,天齊集團通過天齊集團香港持有文菲爾德65%,中投通過立德持有另外35%的權益。

2013年6月,天齊鋰業擬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40億元,並通過其在香港設立的全資子公司“天齊鋰業香港”向天齊集團購買其全資子公司天齊集團香港持有的文菲爾德65%的股權,交易價格為367,983.86萬元人民幣

內部股權重整

基於鋰礦資源國際市場環境變化及泰利森的良好資源,洛克伍德愿意溢價收購泰利森的部分股份。

2013年11月,洛克伍德通過其全資子公司rt鋰業有限公司以5.243億美元受讓了天齊集團香港和立德分別持有的文菲爾德14%和35%的股權,天齊集團通過天齊集團香港仍持有文菲爾德51%的股權,立德完全退出文菲爾德。

2013年12月,天齊鋰業修訂其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向天齊集團購買其通過全資子公司天齊集團香港擁有的文菲爾德51%的股權,募集資金總額也調整為不超過33億元人民幣,交易價格為304,119.89萬元。

2014年2月,天齊鋰業實施了非公開發行股票,非公開發行111,760,000股普通股,募集資金總額為3,129,280,000元人民幣,扣除發行費用104,907,510.53元人民幣后,募集資金凈額為3,024,372,489.47元人民幣

2014年5月,天齊鋰業將收購主體由天齊鋰業香港變更為天齊鋰業香港在英國設立的全資子公司tianqi uk limited (以下簡稱“天齊鋰業英國”)。2014年5月28日,天齊鋰業通過天齊鋰業英國完成對文菲爾德51%股權的收購。

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齊鋰業通過天齊鋰業英國持有文菲爾德51%的股權,文菲爾德持有泰利森100%的股權,天齊鋰業實現了對泰利森的控股。

二、戰術總結

交易方案創新,上市公司控股股東通過攔截式收購先行實施

本次交易采用由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通過“攔截式”收購先行實施,其存在商業考慮及法律考慮兩個主要因素。

首先,在商業上,泰利森的固體鋰礦資源稟賦冠絕全球,天齊鋰業董事長蔣衛平自1996年起即與泰利森開展合作,早已萌生收購泰利森的想法。在過去20年間,也確實有眾多資本大鱷和礦業巨頭出手爭奪泰利森,但均未如愿。

如果洛克伍德收購成功,將加劇全球鋰資源產業的寡頭壟斷,為避免使作為上市公司的天齊鋰業被競爭對手收購其唯一的原料提供商的尷尬境地,避免對中國鋰產業及鋰行業產生極大的影響和制約。因此,阻止洛克伍德收購在商業上勢在必行。

其次,從法律上講,天齊鋰業2012年末總資產額為人民幣15.69億元,如果由其直接收購泰利森,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本次收購構成借殼上市,除涉及來自中國證監會、深交所對重大資產重組的審批與監管之外,跨境收購還涉及商務部門、發改委、外匯管理部門等多個部門的審批,收購完成的時間跨度、審批流程將會大大拉長,不利於在存在國際鋰業巨頭兼競爭對手的洛克伍德提出收購意愿的情況下順利完成收購。

因此,為快速決策、阻止競爭對手的收購,並保證天齊鋰業最終收購成功,本次收購由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先行實施,並采取了攔截式收購,中倫北京、成都、上海、香港律師在收購前期即介入,亦為后續順利從資本市場募集資金提供了法律保障。

“蛇吞象”式收購,采取多種融資手段:分階段支付款項,並借助資本市場募資資金

本次收購以前,天齊鋰業當時的總資產僅為人民幣15.69億元,股票市值亦僅35億元,而總收購價款高達50多億元,屬於典型的“蛇吞象”式收購。

當天齊鋰業公告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將由天齊集團先行收購泰利森並注入天齊鋰業之時,相關方普遍認為天齊鋰業是在實施“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因為洛克伍德和泰利森已經簽訂的協議,按照其規定的3個月期限,只要經泰利森股東大會批準,交易就能很快完成。一家總資產僅約合2億多美元的公司,不可能在3個月內完成所有融資、審批流程,收購比自己資產總量大幾倍的公司。

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但是本次交易在融資方式上采取了包括引入外部財務投資者、引入國際金融機構借款及過橋資金、目標公司股權質押等多種方式融資,同時,納入上市公司的過程分兩個階段進行,最終通過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募集資金使文菲爾德順利完成對泰利森100%股權的收購,最終實現天齊鋰業控股泰利森的目標。

就不同方式的融資安排,中倫律所成都、上海、香港的律師從融資方案設計、境內外審批、資訊披露等方面提供了強有力地支援,保證了天齊集團和天齊鋰業融資過程的合法性;納入上市公司過程中,采取分階段實施以便為控股股東盡可能地籌集收購資金的方案也由上市公司律師確保在不違反上市公司相關監管法規的前提下進行。

銀行項目貸款成為強有力后盾

銀行的資金參與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是近幾年跨境並購的趨勢。基於監管原因和較高的資金成本,銀行資金較於券商的並購基金成本更低,金額更大,可以快速參與到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的交易中。

尤其是目前上市公司的跨境並購中,銀行的作用更為明顯。例如,本項目的總交易價格約45%都由境內外的銀行提供,包括瑞士銀行、工商銀行(601398,股吧)、國家開發銀行等知名機構,這是一般規模較小的並購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無法比擬的。

多國法律和多方協調

在本項目中,泰利森系在加拿大上市的澳大利亞公司,其同時還通過加拿大子公司持有在智利的資產,收購方為境內公司,並將通過中國香港、英國公司實施收購,天齊集團聘請了財務顧問紅橋廣盛、普華永道,澳洲法律顧問allens、加拿大、智利律師、年利達以及中倫香港、成都、上海等地的律師。

因此,我們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不僅要注意區分不同的國家對於相同或相似的法律事實或問題的認定及處理區別,還要協調各個國家律師的工作,甚至各個律所的工作時間以及諸如辦理簽證等相關細節,以免對項目關鍵時間節點的推進造成影響。

交易檔案談判和政府部門審批

就本項目,律師為交易涉及的主要檔案,包括股權轉讓合同、債權人間協議、融資協議(包括借款、擔保等)的起草者。

在明確了收購方的意圖后,根據盡職調查得出的結論,律師將風險在股權轉讓合同中進行相應安排,同時,律師會協助收購方或者代表收購方同出讓方談判,內容包括談判后的股權交割、價款支付、擔保安排,以及談判后需要處理的法律問題。

此外,除境外並購國內必須的發改委、商務、外管的監管審批外,大型的並購交易還涉及較多國家的反壟斷審查、國家安全審查等程式,上市公司的並購也涉及中國證監會、深交所的監管。比如,中國證監會在天齊鋰業非公開發行的反饋意見中,關注了諸多關於泰利森在澳大利亞、智利的礦業權的取得、股權的交割等問題。

作者簡介

樊斌,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專業領域為資本市場/證券、房地產、爭議解決。現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四川省律師協會副會長,2012年至2014年連續被“錢伯斯亞太”評為商事法律服務領域(中國中西部地區)第一級別領先律師。

代表業績包括完成了企業上市、資產重組、投資融資等重大專項法律事務50余件,其中包括為“新希望”、“四川長虹(600839,股吧)”、“聚友網絡”、“中川國際”、“珠峰摩托”、“東方電機”、“寶碩股份(600155,股吧)”、“科倫藥業(002422,股吧)”、“峨眉山”、“天齊鋰業”等10多家上市公司的證券及票據發行、上市公司收購、重大資產重組、股權分置改革提供專項服務。

 

(本新聞來源:和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