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

欣興電子:公告本公司經有關機關罰鍰達新台幣10萬元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5-18 18:34

第二條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99/05/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蘆竹一廠放流口水樣受檢驗不符規定。

3.處理過程:已修復相關設備並提改善完成報告至桃園縣環保局。

4.預計可能損失:罰款14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案已經桃園縣政府環保局派員查驗,確認完成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