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興電子:公告本公司經有關機關罰鍰達新台幣10萬元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5-18 18:34
第二條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99/05/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蘆竹一廠放流口水樣受檢驗不符規定。
3.處理過程:已修復相關設備並提改善完成報告至桃園縣環保局。
4.預計可能損失:罰款14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案已經桃園縣政府環保局派員查驗,確認完成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5-18 18:34
第二條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99/05/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蘆竹一廠放流口水樣受檢驗不符規定。
3.處理過程:已修復相關設備並提改善完成報告至桃園縣環保局。
4.預計可能損失:罰款14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案已經桃園縣政府環保局派員查驗,確認完成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