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新聞】上交所︰資產重組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1-19 09:55
《第一財經日報》報導,上海證券交易所11月16日向滬市上市公司發文明確,公司進入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程式後,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日;確有必要延期復牌的,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
這份《關於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顯示,上市公司停牌後未能按期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的,一般情形下應承諾自復牌之日起至少3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
對於延期復牌後仍未能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的,上述規定要求上市公司應承諾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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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2,5201,5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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