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聯手打擊非法漲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7-02 09:04
7月1日,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通報了近期依法查處的一批經營者惡意囤積、串通漲價、哄抬價格的違法案件。
在當天的新聞通氣會上,國家發改委價檢司司長許昆林透露,國家發改委已在價格監督檢查司新設反價格壟斷處和市場價格監管處,統一負責全國市場價格監管工作。
同時,三部委有關責任人在答記者問時指出,檢查發現,部分大蒜、綠豆電子交易市場,采用類似期貨運作模式,成為價格炒作平臺,投機性嚴重,市場運行極不規范,風險隱患較大。下一步將加大農產品電子交易市場的整頓力度,問題嚴重的將依法限期取締。
此前,大蒜和綠豆價格的迅猛飆升在農產品市場掀起了巨大的波瀾,5月底,上述三部委下發了《關于加強農產品市場監管維護正常市場秩序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組織開展農產品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
據發改委監測,近期綠豆、大蒜等前期漲幅較大品種價格快速回落,目前北京新發地批發市場綠豆、大蒜價格分別為每公斤13.5元和9.2元,比最高點下跌30.8%和12.3%。
發改委新設兩處
據悉,國家發改委此前已經有反價格壟斷和市場監管處。新近成立的反價格壟斷處和市場價格監管處,是在原先機構設置的基礎上分拆而成。發改委有關人士指出,將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組建一支專門從事反壟斷和市場價格監管的隊伍。預計全國價格監管隊伍人數將達300人。
一位地方物價局辦公室人士指出,國家物價主管部門是發改委的價格司和價格監督檢查司,對應地方的是物價局。
國家發改委新設上述兩處室,目的是加強對價格的監管和檢查。雖然目前政府管理的價格占商品零售總額的比重不到5%。但是除此之外的95%已經放開的價格領域,也并非不在監管之列。
發改委人士指出,“在管好這5%的同時,維護好95%以上已放開商品的價格秩序,及時制止和查處價格違法行為,防止投機炒作破壞市場機制運行,是價格主管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放開價格不是放任不管,絕不允許投機炒作破壞市場機制運行。”
中國價格協會常務理事溫桂芳告訴記者,國家強化價格監督工作,與目前的形勢變化有關。因為在壟斷法出臺后,有關壟斷價格的界定還沒有出來,今年以來不少產品價格上漲過快,就與串通漲價等有關。“國家需要加快推進這方面的工作,尤其是對政府定價5%之外的市場化價格。”他說。
通報4起價格違法案件
大蒜和綠豆經銷商則成為當天通報的4起典型案例中的主角。
通報名單中包括:吉林玉米中心批發市場有限公司等企業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操縱市場價格案;山東省某經銷商囤積大蒜,哄抬價格案;河南省中牟縣冷藏保鮮協會統一大蒜冷藏收費標準案;廣東省廣州市大鵬物流2號倉西一庫某經銷商哄抬綠豆價格案。
2009年10月17日,吉林玉米中心批發市場公司等多家企業,召集國內16個省(區、市)109家綠豆經銷企業召開了研討會。價格主管部門經調查認為,吉林玉米中心批發市場有限公司等企業相互串通,捏造散布綠豆大幅減產等漲價信息,統一價格上漲共識,對全國綠豆價格的上漲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違反了《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有關規定。
此外,在2010年3月16日,河南省中牟縣冷藏保鮮協會下發協會文件,將全縣大蒜冷藏收費標準統一為每噸260-320元,并規定不準私自降價。
發改委認為上述企業或協會相互串通,捏造散布綠豆大幅減產等漲價信息,統一價格上漲共識,對全國綠豆價格的上漲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河南省中牟縣冷藏保鮮協會稱,私自降價者除不再享受協會會員的優惠條件,這都違反了《價格法》的相關規定,被予以處罰。
根據通報,4起典型案例的當事人除吉林玉米中心批發市場有限公司被處以最高限額100萬元罰款外,其余3起當事人都僅分別被處以10萬、8萬、2萬元的罰款。違法成本相當低廉。
對此,發改委有關人士表示,現有的處罰規定對惡意囤積、哄抬價格等不正當價格違法行為處罰力度不夠,不能完全適應價格異常波動時期檢查工作的要求。為進一步完善市場價格監管法律體系,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關于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時期價格違法行為處罰的特別規定(征求意見稿)》。
據其透露,《特別規定》明確加大執法力度,對違反規定的經營者將沒收違法所得,并根據情節處以罰款。
不過,更多的企業則希望國家加大價格壟斷的監督力度。無錫協聯熱電公司總經理朱朝煌告訴記者,目前煤炭企業越來越集中到國有大企業手中,今年以來集中漲價,導致電力企業購進電煤的成本加重,電煤漲價是否涉及壟斷,需要加大監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