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偉電子:公告泰偉處分資產達實收資本額20%及代子公司泰偉開發顧問(股)公司公告向關係人泰偉取得金門土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1-16 18:34
第二條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金門縣金湖鎮士校段83-1、84-1、88、88-1、93、94、
95、96、96-4、96-5、98、99、101-2地號土地共13筆
2.事實發生日:99/11/16~99/11/16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71,519.3平方公尺,折合21,634.59坪
每單位單價:每坪新台幣9,106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97,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泰偉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母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為加速金門土地開發並於當地進行有效控管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黃水泉等7人(非關係人);
移轉價格:新台幣70,970,000元;取得日期:95.11.03~97.08.01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付款期間:民國99年11月18日前
金額:新台幣197,000,000元
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因本次交易時金門土地目前仍進行都市計畫變更中,故本公司
先行出具承諾書予泰偉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待都市計畫變更完成立即申辦金門
土地所有權變更。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公司委由泛亞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進行土地鑑價,並依據鑑價結果作為買賣價格之
參考依據,經董事會決議,監察人承認後,始進行交易。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泛亞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73,076,706元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莊光敏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5)北市估字第000088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加速金門土地開發並於當地進行有效控管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因本次交易時金門土地目前仍進行都市計畫變更中,故本公司先行出具
承諾書予泰偉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待都市計畫變更完成立即申辦金
門土地所有權變更。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