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股

PE全國統一監管加速 LP出資門檻投機需求遭遏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2-14 12:06

上周末有消息稱“發改委擬提高LP出資門檻”。據一位接近國家發改委PE備案的人士稱,國家發改委將強制性提高全國股權投資基金PE/VC基金的出資人(LP)門檻,要求規模在5億元以上的基金,單個投資人的最低出資額為1000萬元。這也是發改委首次規定PE出資人的下限。

實際上,去年12月,發改委出臺了《關于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這也是首個全國性股權投資私募股權企業管理規定,除強制以人民幣投資的中外股權投資企業備案外,并“建議單個投資者對股權投資企業的最低出資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

此后,發改委曾召集多位PE、VC負責人溝通及征詢意見。而在實際的操作中,這一“建設性”規定早已悄然換成“強制性”執行。

不過也有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大膽猜測認為,討論抬高出資人投資門檻的規定,或為發改委未來出爐具有約束性的監管PE基金法規鋪路。“未來發改委有可能出爐強制備案要求,即無備案資質的投資機構不準進行投資活動。如此,將對PE行業產生重大影響。”該人士說道。

不過此前,早就有強制備案政策的消息傳出。但對于發改委的“強制備案”要求,PE基金備案也并未出現爆發式增長。有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成立5億元以上人民幣基金達到70只以上,相比之下,在發改委備案的基金可謂寥寥無幾。

值得一提的是,有報道稱,發改委最早擬于2月底再次舉行閉門會議,進一步商討升級版備案的落實情況。因此,本次提高PE基金LP入圍門檻很可能是加強全國統一監管的又一步。

根據國家發改委在官方網站披露的《2012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備案股權投資企業基本情況表》,該表顯示,以鼎暉、中信資本為代表活躍在中國的股權投資基金已率先完成了備案更新,此外,國家發改委首次公布了已備案的多支基金出資情況。經記者證實,上述已備案基金及正在備案中的新募集基金已更新出資人至少出資1000萬元的資質要求。

從長期的影響來看,則是對整個行業的洗牌,募資能力有限的基金和出資人,將因募資額受限而遭到市場洗牌。上述三位知情人士判斷,這種洗牌的擴散效應將首先體現在以下兩個群體:在募資市場中盛行的銀行、信托或第三方中介機構募資模式,同時資金量較小的富有家族及個人投資者參與私募股權投資受限,并將逐漸洗牌至散戶退出PE。

報道稱,國家發改委最早擬于2月底再次舉行閉門會議,將進一步商討升級版備案的落實情況。

“對國內多數PE/VC基金而言,要按照發改委要求,在3個月內完成備案,絕非易事。”12月26日,一位PE管理負責人表示,發改委此前發布的《關于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簡稱“《通知》”)已在國內股權投資界一石激起千層浪。

發改委有關人士在研討會上透露,計劃在年底前向各省級PE監管部門下發兩份股權投資企業備案管理的配套操作指引。一份是針對VC/PE基金的財務報表及重大投資的備案審核細則,另一份則是各省PE監管部門監督管理PE基金備案的操作規范,其中包括各省PE監管部門務必落實PE管理負責人等要求。

其中,讓PE/VC基金感到為難的是兩項信息報告措施。一是基金重大投資行為必須在10個交易日內到相關部門備案,讓基金管理人感到未必有足夠時間組織相關材料上報,無形間增加了信息披露成本。

其二,PE基金對于年度財務報表編撰感到為難,尤其在所投資的未上市公司估值方面。按第三方會計機構保守估值法(即強調風險控制),通常是以同行業同規模上市公司當前估值作為參考值,如果被投資項目未來12個月存在上市計劃,則在前者基礎上打7-8折;否則按照5.5-6折進行估值。

“但這會讓部分基金出資人(LP)感到不滿,嫌基金投資回報率偏低了。”他指出,“這就需要基金管理人(GP)再花費大量時間與精力和LP做解釋工作。”

發改委要求PE/VC基金在3個月內完成備案申請,并給予3個月寬限期讓其調整備案登記的基金管理章程。但對于多數基金而言,這仍有一定難度。已有項目IPO退出的PE/VC基金操作起來相對輕松,因為LP已看到投資回報。

但發改委有關人士在研討會上表示,能被視為單個投資者的FOF基金,必須在發改委完成備案,否則仍需要打通計算投資者總數。發改委正計劃調研FOF基金運作模式,并界定FOF滿足合格投資者的相關標準。

這一度讓會議氛圍陷入短暫沉寂。畢竟部分PE/VC機構已參與FOF基金募資,如一些國有創投公司采用由母基金出資的有限合伙制子基金模式,令每只子基金的國有出資比重降至50%以下,規避國有創投所投資項目在IPO時將10%股份轉持社保基金的硬性規定。

還有部分PE/VC機構利用母基金概念,擴大募資規模,再投資到不同投資方向;或與政府引導基金合作發起子基金,以分散投資風險。一旦FOF無法在發改委完成備案而不得不“開包解原”,同樣令有限合伙制子基金的實際出資人超過50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