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法院今審頭號走私犯賴昌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4-06 15:07
被中國列為走私犯罪集團首要嫌犯的「賴昌星」在逃亡海外十年、被遣送回國後,今天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受審。
「賴昌星」被控在1996年到1999年期間,主導集團走私,從香菸、汽車到石油,走私品無一不包,走私金額達100億美元,另外他還被控向政府人員行賄,「賴昌星」在1999年逃到加拿大,隨後他曾申請政治庇護,但未獲准,在過去這十多年中,北京當局要求加拿大遣返「賴昌星」,並一再保證會公平審判,不會判處死刑。大約九個月前,「賴昌星」被遣返回國。
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公開審判「賴昌星」,公訴人及辯護人都到庭參加訴訟,「賴昌星」的一些親友也出席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