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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龍燈: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24 16:43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6/24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11,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10,000仟元。

6.發行價格:每股溢價發行價格將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

規則」規定辦理,即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得低於其前一

、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

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實際發行價格亦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訂定,並擬授權董事長與主辦承銷商參考市場狀況後於前

述所有範圍內共同議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本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規定,保留發行不超過新股總數

之15%,由本公司及/或本公司子公司之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辦理公開申購。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額7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

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

認購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募集

金額、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

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包括但不限於代表本公司

簽署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契約及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