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交接條例初審通過 藍還有意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06 18:05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6號)初審通過「總統交接條例草案」,總統和中央機關對重大政策、預算、締結條約、或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訂協議簽署前,應先諮詢總統當選人的意見。但國民黨團對這項規定有意見,有意在院會中要求交付協商。(戎華儀報導)
總統交接條例草案在民進黨立委佔有席次優勢的情況下通過,但國民黨立委對當中的規定仍有不滿。最有爭議的是規定,現任總統和中央機關如果要推出重大政策、締結條約和簽署協議前,應先諮詢總統當選人的意見,若有爭議,交由立法院做成決議,交中央機關執行。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指出,若發生爭議交由立法院做出決議,等於由立法院限縮總統職權,並不合理。
林為洲:『用立法院來裁決總統當選人跟現任總統之間的爭議,我覺得本身更有爭議,它應該要回歸到憲政體制、憲法的規定,交給全民來做判斷跟公決,沒有人可以凌駕憲法,只有人民。』
雖然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段宜康裁示,初審草案不須經朝野協商,報請院會處理,但國民黨主張在院會中提出交付朝野協商。因此可以預期,總統交接條例在520之前可能無法完成立法。
(圖:截自立法院議事轉播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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