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及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一)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115年第1季申請轉換為普通股股數計0股。。(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三)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6636-5566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