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和順案刑求新事證 高院駁回再審聲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23 07:59
邱和順被控涉及學童「陸正」綁架案和保險員「柯洪玉蘭」分屍案,民間司改會聲援律師團,以發現新事證為由,向台灣高院遞狀聲請再審,不過高院綜合相關證據,駁回聲請,維持更十一審死刑判決。(彭清仁報導)
日前民間司改會和人權團體,找到昔日押解邱和順的吳姓退休偵查佐,並聲稱邱和順等人是遭到刑求逼供。司改會等單位也以發現新證據為由,向台灣高院遞狀聲請再審。不過台灣高等法院則表示,經綜合相關證據判斷,被告邱和順犯案明確,本案並無新事實、新證據,駁回再審聲請。
據了解,在司改會聲請再審前,找到的吳姓退休偵查佐,在面對媒體詢問的過程中,只坦承聽到邱和順等人的哀嚎聲,但並沒有目睹邱和順等人被刑求的過程!退休的吳姓偵查佐也解釋,當初案件主導是台北市刑大,地方警力則是處於配合的角色。北部地區某資深司法官則是指出,儘管邱和順案早就傳出有被告遭刑求取供的傳聞,但全案經歷十四次審判、九十九人次法官,全都判處邱和順死刑,顯然被告犯案的證據還是相當明確,不可能近百人次的法官全都審理案件有瑕疵。由於邱和順在民國一百年七月,高院更十一審判處邱和順兩個死刑定讞,但邱和順前後羈押期長達廿七年,也創下台灣司法史上的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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