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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金提前透露「評估合併」 遭證交所開罰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22-06-27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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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新光提前透露「評估合併」 各遭證交所開罰10萬元。(鉅亨網資料照)

台新金 (2887-TW) 與新光金 (2888-TW) 是否合併還在評估階段,但兩家金控卻因提前發布尚未確定的併購標的,違反重訊公告相關規定,各自遭證交所開罰 10 萬元。

台新金與新光金評估合併堪稱今年來最受矚目的金融議題,但兩家金控因提前對外揭露併購標的,而分別遭證交所開罰 10 萬元。

其中新光金先是在 5 月 20 日公告重訊中,透露合併評估對象為台新金;台新金則在 6 月 2 日重訊公告,啟動與新光金合併的可行性評估,兩則重訊也讓台新金與新光金各自吞下 10 萬元罰單。

證交所表示,兩家金控遭罰的關鍵原因在於,在併購標的尚未明確的前提下,就對外揭露評估標的,其中台新金 6 月 2 日公告更載明「會以積極正面態度評估合併可行性」,此舉遭證交所認定涉有誇耀或廣告之虞。

證交所表示,根據「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 1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情事,在併購標的尚未確定前,上市公司如擅自對外揭露標的對象,恐有誤導投資市場之虞,因此依規定對兩家金控各開罰 1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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