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奇: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10 14:31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許承強先生
魏茂發先生
楊榮恭先生
隆蔚有限公司
隆蔚有限公司代表人莊子華先生
劉耀元先生
黃立安先生
(2)獨立董事
林德瑞先生
陳威宇先生
陳素蘭小姐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
他公司擔任董事(含法人及代表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投票表決,本案照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劉耀元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是泰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自由貿易試驗區基隆路55號
6層B09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信及網路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